缅北劝返合法经商的,按照下列标准对规劝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市反诈骗联席办已经登记拟回国的人员除外):
1. 凡6 月10 日前规劝漳平籍滞留缅北人员成功回国的,每规劝一人奖励规劝人2000 元。
2. 凡6 月10 日至6 月30 日规劝漳平籍滞留缅北人员成功回国的,每规劝一人奖励规劝人1000 元。
3.凡 6月 30日至 12月 31日规劝漳平籍滞留缅北人员成功回国的,每规劝一人奖励规劝人2 00 元。
4.凡规劝返回漳平籍滞留缅北人员为逃犯,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每规劝一人奖励规劝人3000 至6000元。
1)联系当地商务局或经贸局确认是否具有申请资质;询问申报补贴流程及所需材料。
2)点击“中小企业开拓资金申报入口”,进行网络申报;
3)递送书面材料进入资质审核阶段;
4)查询外经贸发展资金网站项目进度,等待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