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员证的更换办理: 一、更换海员证所需提交的材料: 1、原海员证办理公司提供的海员证缴销单和解除合同证明的复印件。
2、到期的原海员证是本单位办理的,还需要提供旧证的原件。3、个人护照的复印件。4、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二、更换海员证办理的相关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海员证有效期将满时,海员需到境外执行任务,应由海员的所在单位或派出单位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提前到原颁发机关重新申请办理海员证,并将原海员证交回颁发机关。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海员在境外执行任务时海员证有效期届满,应由海员所在船船长出具书面报告,到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办理海员证延期手续。所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有效期不足二年的海员证,不得办理延期手续。
1、到相关学校培训并获得适任证书;
2、办理:由公司或个人带相关资料去海事局办理。 办理海员证所需的材料有:
(1)、申请表:申请个人亲自填写海员证申请表;
(2)、证书文件:船员服务簿、国际航行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任职能力证明文件;
(3)、照片:申请人近期电子证件照片;
(4)、相关证明:在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公民出境的情形的证明。
1、《海员证》海员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印制并签发的中国海员出入中国国境和在境外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是海员的专用护照。
2、《船员服务簿》《船员服务簿》是记录船员本人的资历、有关训练和参加体格检查情况的证件,是船员申请考试、办理职务升级签证和换领船员适任证书的证明文件之一。
3、《船员服务簿》是记录船员本人的资历、有关训练和参加体格检查情况的证件,是船员申请考试、办理职务升级签证和换领船员适任证书的证明文件之一。
4、《适任证书》船员适任证书,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是在中国籍海船上任职的船长;
高级船员和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应当持有与其所服务的船舶航区、种类、等级或主机类别和所担任的职务相符的有效适任证书。
一、如何考取机动船舶驾驶证
具体报名办法是,首先参加船员服务部,经过3天学习后参加考试,获得水手证或机工证,凭此证方可上船工作,积累水上资力。然后,凭水上资历证明和相关证件,报名参加船舶驾驶培训。现在对水上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较高,如考三等(驾驶200总吨以上船只)的须有初中以上毕业文凭,考二等(驾驶600总吨以上船只)的须有高中以上毕业文凭,考船长则须有水运院校中专以上毕业文凭,或者其他院校大专以上毕业文凭。
参加培训须经过严格的体检,向海事部门递交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报名后,到培训中心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机械常识、操作技能等。一般要学1-3个月,然后参加全区的统一考试。如果是从事客运的,还必须经过救生、消防等特殊培训,方具有营运资格。
另据介绍,四等驾驶资格可驾驶50总吨以上的船只,像窑埠渡口渡船那样的船只,在50总吨以下,考取五等就可以了。五等的不需要参加全区统一考试。
二、船员适任证书等级的划分
1、按航区划分分为无限航区、近洋航区、沿海航区、近岸航区(即甲、乙、丙、丁类)水手、机工只有乙类和丙类
2、按船舶等级划分分为一等适任证书,二等适任证书,三等适任证书,(即3000总吨及以上或主推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500至3000总吨或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未满500总吨或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但是值班水手和机工适任证书的等级只有500总吨或750千瓦及以上船舶。
3、按船员职务和部门划分甲板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值班水手统称甲板部船员、大副、二副、三副统称驾驶员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值班机工称轮机部船员,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统称轮机员。另有船上无线电人员有:gmdss一级无线电子员,gmdss二级无线电子员,gmdss通用操作员,gmdss限用操作员,统称无线电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