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的跨境电商是指跨境网络零售的商业活动,即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借助互联网,通过各种电商平台完成交易,采用快件、邮政小包等方式通过跨境物流运送交易商品,进行跨境支付结算,最终将商品送达消费者手中,从而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广义的跨境电商泛指对外贸易电子商务的活动,即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的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进行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并通过跨境物流运输商品,最终达成交易的跨境进出口贸易活动。
近些年,随着电子商务产业环境的不断变化,跨境电商逐渐走进了人们的生活。跨境电商作为推动经济一体化、贸易一体化的技术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跨境电商不仅冲破了国家间的交易障碍,使国际贸易走向无国界贸易,而且它也正在引起世界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
跨境电商作为电子商务发展的延伸,是一种全新的贸易运作方式。它打破了地域限制,缩短了信息交流的时间,降低了物流、信息流及资金流的传输处理成本,使生产与消费更加贴近,这是对传统电子商务贸易的变革,已经在社会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跨境电商适应了当今世界全球化发展的需求,也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必然结果。
跨境电商公司成立的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3)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使用证明、网上店铺网址及截图;
(4)深圳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企业备案表;
(5)代理境外电子商务的,提交与境外企业代理合同。
跨境电商公司经营范围:
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电商平台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供应链解决方案设计;进口产品展览展示策划;供应链管理;数据库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从事装卸、搬运业务;报关报检代理;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票务代理;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跨境电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完成交易、支付、运送货物、完成交易的国际商务活动。简单的说,跨境电商就是将国外质优价廉的商品,通过合法渠道进口到中国,然后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给国内消费者的企业。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完成交易、支付、运送货物、完成交易的国际商务活动。简单的说,跨境电商就是将国外质优价廉的商品,通过合法渠道进口到中国,然后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给国内消费者的企业。
电子商务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它是一种无国界的交易,失去了传统交易的地理要素。互联网用户可以向市场提交产品,尤其是高附加值的产品和服务,而无需跨越国界。
跨境电商有两种,一种是出口跨境电商,一种是进口跨境电商。我们国家的跨境电商主要是企业对企业,即B2B,和企业对消费者,即B2C的贸易模式。
B2B主要以广告和信息发布为主,相关流程在线下即可完成,本质上仍然还是属于传统贸易。
B2C是主要是我国企业和国外消费者之间的贸易,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采用的大多是航空小包,邮寄和快递等方式,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其他快递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