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并购是指一国跨国性企业为了某种目的,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的一定份额的股权直至整个资产收买下来。
海外并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市场和两个以上政府控制下的法律制度,其中“一国跨国性企业”是并购发出企业或并购企业,“另一国企业”是他国被并购企业,也称目标企业。这里所说的渠道,包括并购的跨国性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投资,或通过目标国所在地的子公司进行并购两种形式,这里所指的支付手段,包括支付现金、从金融机构贷款、以股换股和发行债券等形式。跨国并购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一种跨国收购,为了使企业在生产和资源上得到迅速的成长和扩大,很多企业在方法上选择跨国收购,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跨国并购。
一、联想跨国并购案例
2004年12月8日,联想集团在北京宣布,以总价12。5亿美元的现金加股票收购IBMPC部门。协议内容包括联想获得IBMPC的台式机和笔记本的全球业务,以及原IBMPC的研发中心、制造工厂、全球的经销网络和服务中心,新联想在5年内无偿使用IBM及IBM-Think品牌,并永久保留使用全球著名商标Think的权利。介此收购,新联想一跃成为全球第三大PC厂商。
联想在付出6.5亿美元现金和价值6亿美元联想股票的同时,还承担了IBM5亿美元的净负债,来自于IBM对供应商的欠款,对PC厂商来说,只要保持交易就会滚动下去不必立即支付,对联想形成财务压力。但对于手头上只有4亿美元现金的联想,融资就是必须的了。在2005年3月24日,联想宣布获得一项6亿美元5年期的银团贷款,主要用作收购IBMPC业务。
收购后,联想集团的股权结构为:联想控股46%,IBM18。9%,公众流通股35。1%,其中IBM的股份为无投票权且3年内不得出售。为改善公司负债率高,化解财务风险,联想又在2005年3月31日,引进了三大战略投资者,德克萨斯太平洋集团(TexasPacificGroup)、泛大西洋集团(GeneralAtlantic)、新桥投资集团(NewbridgeCapitalLLC)分别出资2亿美元、1亿美元、5000万美元,共3。5亿美元用于收购IBMPC业务之用。
引入三大战略投资者之后,联想收购IBMPC业务的现金和股票也发生了变化,改为8亿美元现金和4。5亿美元的股票。联想的股权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联想控股持有27%,公众股为35%,职工股为15%,IBM持有13%,三大战略投资者持有10%(3。5亿美元获得,7年后,联想或优先股持有人可随时赎回)。三大战略投资者入股后,不仅改善了公司的现金流、更优化了公司的股权结构。
二、联想集团并购IBM PC业务带来的效应
联想集团并购IBM PC业务是联想集团发展史上的一大转折点。按照并购分类的理论,联想集团此次并购属于横向并购,可以带来规模经济效应、管理协同效应、资源配置效应、科技进步效应等等。
出于以下方面的考虑: 在设计海外并购交易合同时,需要考虑以下相关的因素。 1、资金来源。现在市场比较好,募集现金效率非常高。在成本比较低的情况下,很多上市公司采取直接融资方式,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一些公司为了效率更高,通过银行并购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 2、交易实施方式。可以是一步走,由上市公司在境外设立SPV(特殊目的公司),直接收买境外资产。也可以两步走,先由大股东或并购基金收购境外资产,然后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方式注入上市公司。 从律师角度看,这在法律上没有障碍,但是因为受制于《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即商务部10号文)里面的监管政策,境内的公司应该是上市公司。 实际上目前绝大多数A股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是非上市公司,也有上市公司,但是以非上市公司为主。商务部这个文件,制约了跨国安排,最近正在修订,据说是要放开这一块的规定。 如果标的资产比较不错,也符合相关的A股上市公司发行的条件,A股上市公司通过直接给标的公司发行股份,收购过来,未来是指日可待的。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成熟度不断提高,相信有很多境外投资者,愿意选用换股的方式把资产卖给上市公司。
